2023年碳排放管理员每日一练《碳排放核查员》10月18日专为备考2023年碳排放核查员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从中长期来看, 气候变化问题有可能成为促成能源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个契机。
答 案:对
2、企业生产并外输能源产生的碳排放, 包括输出燃料、 电力和蒸汽等产生的碳排放属于特殊排放。
答 案:对
3、碳信用的计量单位为碳信用额,一个碳信用额相当于一吨二氧化碳当量。
答 案:对
4、核查中可采用多种检验方法, 检验的类型不包括寻求第三方的书面确认。
答 案:错
解 析:核查中, 可采用多种检验方法, 如对数据进行交叉检查, 以检查是否有遗漏或抄写错误; 对历史数据进行验算; 或对证明某项活动的文件进行交叉检查。
a) 寻求根据: 通过追溯原始数据的书面材料来发现所报告的温室气体信息中的错误。 例如: 对用来计算报告中二氧化碳排放的外购燃油数量, 通过付款部门保存的供方发票进行核实。由此断定所报告的温室气体信息都是有依据的。
b)验算:检查计算是否正确。
c)数据追溯:通过交叉检查原始数据记录检查所报告的温室气体信息有无遗漏。例如:对测量多个排放源所测得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交叉检查,以便核查者核实所有排放源都纳入了清单之内。
d)确认:寻求独立第三方的书面确认。这可以用于核查者无法进行实际观测的情况,例如:对流量计的校准。
单选题
1、核查组的组成应根据备案核查员的()与经验、重点排放单位的性质、规模及排放设施的数量等确定,核查组至少由两名成员 组成,其中一名为核查组长,至少一名为专业核查员。
- A:专业素质
- B:核查能力
- C:专业领域、技术能力
- D:技术能力
答 案:C
2、为了确保组织对其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和报告 基于相同的思路和方法, 下列哪项不完全是组织应遵循的原则 ( )。
- A:相关性和完整性;
- B:一致性和准确性;
- C:准确性和透明性;
- D:严密性和保密性;
答 案:D
3、由于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交易,因此,在我国, “碳金融” 更多的是指依托( ) 的金融活动。
- A: 清洁发展机制( CDM )
- B: 联合履行机制( JI)
- C: 国际排放贸易机制( IET)
答 案:A
4、经过()等权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证的条件下,实体通过采取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获得的可以进入碳市场交易的碳减排计量单位。
- A: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或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 B: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
- C: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 D:国家政府部门
答 案:A
多选题
1、目前, 化石能源发电部门的关键减排技术有
- A: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
- B:孰料烧结技术
- C:超临界技术和超临界机组技术
- D:循环流化床技术
答 案:ACD
2、以下哪几个标准适用于组织GHG排放的量化?()
- A:ISO14064-1
- B:ISO14064-2
- C:ISO14064-3
- D:SZDB/Z69—2012《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规范及指南》
答 案:AD
3、核算边界包括()。
- A:地理边界包括会展活动举办场地的地理范围以及参加会展人员往返差旅活动涉及的地理范围
- B:时间范围包括会展活动的筹备、实施和收尾阶段
- C:设施边界包括为会展活动举办场地服务的固定设施(如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等)与移动设施
- D:排放源类型包括会展活动举办场地固定设施和会展活动举办过程中移动设施燃料燃烧排放、会展活动举办场地外购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会展活动参会人员往返交通和住宿产生的排放。
答 案:ABCD
4、工业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应遵守以下哪些基本原则:
- A:相关性
- B:完整性
- C:—致性
- D:准确性
- E:透明性
答 案:ABCDE
主观题
1、在基于碳质量平衡法计算炼焦过程CO2排放时,结果出现负值怎么办?
答 案:结果出现负值意即该炼焦过程碳的总输出大于碳的总输入,这违背了质量平衡原理。建议(1):首先检查碳输入项有无遗漏;(2):检查碳输入项的活动水平是否偏低,或者碳输出项的活动水平是否偏高;(3):检查碳输入项的含碳量是否偏低,或碳输出项的含碳量是否偏高。如果上述检查没有发现问题,还有一种可能是活动水平尤其含碳量的不确定性太大造成,建议报告主体至少实测炼焦煤、焦炭、焦炉煤气的低位发热量来降低含碳量的不确定性。如果经过上述努力,仍出现负值,这表明该炼焦过程CO2排放量非常低或接近零。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假设该炼焦过程的CO2排放量为0并说明理由。
2、报告主体租赁了别人的设备,或自己的设备租赁给别人,或某项生产活动外包给别人,是否纳入报告范围?
答 案:按照运营控制权法,租赁来的设备和从其他报告主体外包来的生产活动所对应的排放应该纳入报告范围;租赁出去的设备和外包出去的生产活动所对应的排放不纳入报告范围。
3、报告主体建议明确哪一类算作大型公共建筑或者哪一类需要报告其排放?
答 案:需要报告排放的建筑物与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政策规定有关。大型公共建筑与建筑物的面积和能耗有关。二者是不同类别的概念。按照目前各个试点地区的情况看,一般是排放量大于13000tCO2eq.或者能耗大于5000吨标准煤的公共建筑物。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