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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8日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

2023/06/08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整理

2023年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6月8日专为备考2023年法律基础知识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为了整治路边违停乱象,为文明城市创建迎检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甲市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甲市政府规章,委托各区街道办执法队对非主干道路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处罚。街道办执法队在实施上述行政处罚时应以公安机关名义进行,处罚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各区街道办承担。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19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19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据此,从第18条可知,行政机关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第19条即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题干中街道办执法队属于政府机关,不是事业单位,故不允许委托其执法。而且,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2、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人民警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答 案:对

解 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5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根据我们此前总结的口诀“依法—补偿,违法—赔偿”,可以快速判断本题说法正确。

3、由于人民警察的特殊性质,不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答 案:错

4、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答 案:对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故本题说法正确。

5、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查补证后作出维持决定。()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据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应S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本题错误。

6、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才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答 案:对

7、未设国家安全机关的县(市)发生的间谍案,由公安机关管辖。

答 案:对

8、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视为绑架勒索的一种特殊形式,以绑架罪论处。

答 案:对

单选题

1、:公务员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 )

  • A:.原告
  • B:.被告
  • C:.第三人
  • D:.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答 案:D

解 析:行政诉讼中诉讼参加人主要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等。《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第2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由此可知,公务员在行政诉讼中并不具有诉讼当事人地位。

2、 下列情况下,人民警察不可以使用武器的是( )。

  • A:甲实施爆炸后逃跑
  • B:乙实施凶杀后逃跑
  • C:丙实施决水后逃跑
  • D:几个青年人寻衅滋事后逃跑

答 案:D

解 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9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寻蛑滋事并不属于严重犯罪,没有达到使用武器制服的现实危险性,故在寻衅滋事后逃跑并不能使用武器,故D项正确。

3、下列关于使用武器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 B:人民警察判明有符合使用武器条件的暴力犯罪行为,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 C: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对受到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 D:对于正在进行持枪抢劫的孕妇,人民警察不可以使用武器

答 案:D

解 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0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D项中正在进行持枪抢劫的孕妇,属于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D项说法错误,本题选D项。

4、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 A:法医鉴定
  • B:法定程序鉴定
  • C:司法鉴定
  • D:医疗鉴定

答 案:B

5、 行政机关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日。

  • A:10
  • B:15
  • C:20
  • D:30

答 案:A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42条第1款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本题A项正确。

6、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是( )。

  • A:某地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危倒闭的国有企业,强令另一企业与该国有企业订立订购合同,该企业不服,政府将其银行账户冻结
  • B:税务局严科长与一个体户吴某素有嫌隙,以吴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价值5000元财物
  • C:司法局范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
  • D:狱警卓某的亲戚被犯人蔡某打伤,卓某指使同监犯人将蔡某打伤

答 案:C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C项中,司法局范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属于其个人行为。因此,无权对此行为造成的损失请求国家赔偿。C项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7、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

  • A:受害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 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 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 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答 案:C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所以该题选C。

8、下列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是()。

  • A:甲机关派出一个执法人员实施查封、扣押
  • B:乙机关执法人员制作并当场交付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 C:丙机关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 D:丁机关执法人员事后补做了现场笔录

答 案:B

解 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遨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故本题A项错误,甲机关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B项正确;C项错误,丙机关执法人员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D项错误,现场笔录必须当场制作并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故选B项。

多选题

1、 某房地产公司不服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确认某一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原具体行为的决定。该房地产公司仍不服,并且拒绝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房地产公司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B:应由省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
  • C:应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
  • D:应由省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应由市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 案:CE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1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据此,如果申请人选择了走行政复议途径,就不能再进行行政诉讼,为了节约司法资源,两种救济途径只能择一,A项错误。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省人民政府作出了维持决定,应当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项和E项正确;B项和D项错误。

2、治安案件调査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 A: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 B: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 C:述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D:发现证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述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答 案:ABCD

3、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

  • A:法治理念
  • B:法治模式
  • C:法治思想
  • D:法治知识

答 案:AB

4、 民警驾车追捕逃犯过程中,因车辆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行驶。这时一辆出租车路过,民警将其拦下,要求使用该车追逃犯,司机以要做生意为由拒绝,民警强行将车开走,追缉途中致车辆损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民警因追捕逃犯的需要,优先使用该出租车的行为是合法的
  • B:民警因追捕逃犯的需要,可以优先使用该出租车,但是应先征得司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违法
  • C:民警使用该出租车过程中造成车辆受损,该损失应当由民警赔偿
  • D:民警使用该出租车过程中造成车辆受损,该损失应当由所属公安机关赔偿
  • E:车辆损失先由民警所属公安机关赔偿,该公安机关在赔付后再向民警追偿

答 案:AD

解 析:《人民警察法》第13条第2款规定〆‘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由此可见,警察在履行职责时,不须征得车主同意即可使用出租车,故A项正确,B项错误。损失是因人民警察执行公务造成,应由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向警察追偿,故D项正确,C项与E项错误。

5、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

  • A: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 B:客观上实施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预备行为
  • C:行为人未看手实行犯罪
  • D:行为人未着手实施犯罪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

答 案:ABCD

6、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是()

  • A: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 B: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
  • C: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亲属
  • D: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清的律師

答 案:ABD

7、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用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

  • A:公安机关
  • B:人民检察院
  • C:人民法院
  • D:司法部门

答 案:ABC

8、 下列哪一案件属于基层法院管辖?( )

  • A:美国人汤姆在中国殴打一非洲留学生,致其耳聋
  • B:塞比亚人达卡威斯在中国盗窃一旅客手包,内有财物价值5500元
  • C:中国籍的马某在中国内地将一台湾商人打成轻伤
  • D:中国籍的黄某在中国内地绑架一迪拜国籍富商,因未勒索到赎金将其杀害

答 案:BC

解 析:A项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应由中级法院审理;D项可能判处死刑,也应由中级法院审理,B项、C项均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主观题

1、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有()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答 案: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2、如何理解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答 案: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3、如果你和同事们一起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工作成就,但是领导只表扬了你一人并只给你一人发了奖励,你怎么办?

答 案:(1)首先,我会服从并尊重领导的决定。
(2)其次,寻找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机会,向领导如实地汇报事情的真实情况,并主动检讨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认真听取领导的批评和指导。
(3)再次,寻找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机会,与同事们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解释事情的本来面目,并真诚地向同事们道歉,以取得同事们的谅解。
(4)最后,总结经验教训,为避免类似的错误发生做借鉴。

4、“提高时间效率,减少工作拖延;提高物质效率,降低经济消耗;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是()原则的具体内容。

答 案:及时高效

5、领导派你配合一位老同志,你觉得他方法不妥,怎么办?

答 案:(1)如果我配合老同志一块完成一项工作,我一定会向老同志虚心学习,并承担自己能承担的尽可能多的工作;在生活上也要给予老同志细心的照顾。
(2)如果我觉得老同事的方法不妥,我会换位思考,重新审视、判断,看是否是自己的见解不成熟,如果思考之后,还是觉得老同事的方法欠妥当,我会把我的建议形成书面的资料,并耐心诚恳的和老同事沟通交流,征询老同事的意见,并达成一致。相信在我认真诚恳的工作之后,老同事会改变原来的处理方法。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尊敬老同事,向老同事学习。

6、处长要出国学习,安排你负责处里的工作,有两位老同志,老是找理由,不来上班,这时你怎么办?

答 案:(1)处长要出国学习,安排我负责处里的工作,是处长对我的信任,也是对自己的考验,我一定会圆满完成任务。
(2)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处理,不可带有情绪,首先查找原因,看两位老同事是否是确实家里有困难,如果有困看,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尽快回到工作岗位。同时,我也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看是否是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发生了偏差,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在轻松的地点,和两位老同事真诚沟通,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取得他们的理解与谅解。
(3)在全处同志面前,要以诚实和小学生的姿态出现,并带头多干事、干实事。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总结经验教训,并在不耽误处长事情的情况下,适时向处长汇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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