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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9日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

2023/03/19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整理

2023年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3月19日专为备考2023年法律基础知识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答 案:对

2、甲17周岁,将派出所民警乙的儿子打致轻伤,乙侦办此案。甲及其父母有权要求乙回避。()

答 案:对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计算。()

答 案:对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故本题说法正确。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1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这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人民法院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这也是节约司法资源、行政资源的需要。因此,本题错误。

5、法治的含义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治理国家,而不是按人的意志。  

答 案:对

6、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一般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答 案:对

解 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正版)第四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7、在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害的,公安机关不能再裁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

答 案:对

8、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答 案:正确

单选题

1、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夫妻之间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 B:李大爷的离世对其所形成的继承法律关系而言是法律事件
  • C:峰哥与怡妹谈恋爱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然人
  • D:国家不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答 案:B

解 析:A选项中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客体是相互扶助的行为,故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中李大爷的去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故是法律事件,其说法正确;C选项恋爱关系是法外空间,不形成法律关系,故说法错误;D选项国家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其说法错误。

2、 关于赔偿请求人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侵权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 B: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被确认违法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 C: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 D: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协商酌定

答 案:C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1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C项正确。

3、周某携带匕首趁郑某不备,将其挂在脖子上的手机(价值2000元)拽下后逃走。周某的行为构成( )。

  • A:抢夺罪
  • B:盗窃罪
  • C:抢劫罪
  • D:诈骗罪

答 案:C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解释,“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携带认定:现实支配,行为人随时可以使用自己所携带的物品。

4、在回避决定作出前,治安案件调查人员()停止案件调查。

  • A:不应
  • B:应当
  • C:可以
  • D:暂时

答 案:A

5、(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该制度。

  • A: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C:社会主义制度
  • D:无产阶级专政制度

答 案:C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6、 某部队司机宋某到一仓库拉雷管,返回部队途中遇到战士高某步行回部队,宋某见天要下雨便停车让高某上车。十分钟后,一闪电导致雷管爆炸,致使宋某重伤,高某死亡。关于宋某应否负刑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宋某负刑事责任,因为宋某构成故意犯罪
  • B:宋某应负刑事责任,因为宋某构成过失犯罪
  • C:宋某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属意外事件,宋某不构成犯罪
  • D:某应否负刑事责任,取决于宋某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

答 案:C

解 析:《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本题中,宋某本身对于高某死亡的结果主观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而是发生了不可预见、也不能预见的情况(闪电),属于意外事件,宋某不负刑事责任。

7、 中国公民甲在境外被一外国间谍组织收买,接受该间谍组织指派,回国收集某沿海军事基地情报。甲的行为构成( )。

  • A:间谍罪
  • B:为境外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罪
  • C: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答 案:A

解 析:《刑法》第110条对间谍罪做了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第111条对为境外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罪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做了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罪名为选择性罪名。第398条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做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本案中,甲在境外被一外国间谍组织收买,接受该间谍组织指派,回国收集某沿海军事基地情报符合《刑法》第110条第1项间谍罪的行为。

8、甲赠与乙一部手机,一个月后,乙将甲之子丙打成重伤,则()。

  • A:丙有权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 B:甲有权解除赠与合同
  • C:甲无权撤销对乙的赠与
  • D:甲有权撤销对乙的赠与

答 案:D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乙将甲之子丙打成重伤,属于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情形,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C项错误,D项正确。甲是赠予人,丙无权撤销对乙的赠与,A项错误。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解除的问题。B项错误。所以该题选D。

多选题

1、赵某于2000年与李某发生口角,将李某打成轻伤后逃跑,直到2006年春节回家过年,被李某发现。李某随即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赵某拘留,并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于该案()。

  • A: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 B: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赵某
  • C:人民检察院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査
  • D: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答 案:ABD

2、 关于行政复议的和解和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当事人就自由裁量行为或对行政赔偿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进行调解
  • B:和解和调解都是行政复议的结案方式
  • C: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由申请人申请撤回复议申请
  • D:和解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主协商进行,调解由行政复议机关主持进行
  • E:和解与调解都应遵循自愿原则

答 案:ADE

解 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糾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故A项正确。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达成调解协议后复议自动结案,不需要当事人申请撤回复议申请,故C项错误。第4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故D项、E项正确。由于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是复议的结案方式,故B项错误。

3、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被盘问人的家属为(),因公安机关实施继续盘问而使被盘问人的上述家属无人照料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亲友予以照料或者采取其他办法妥善安排,并将安排情况及时告知被盘问人。()

  • A:老年人
  • B:残疾人
  • C:精神病人
  • D: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答 案:ABC

4、毒品主要包括:()、可卡因等。

  • A:鸦片
  • B:吗啡
  • C:海洛因
  • D:大麻

答 案:ABCD

5、下列哪些情况,应当变更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 A:某甲涉嫌抢劫罪,应当逮捕因患有严重疾病而取保候审的,其病已痊愈
  • B:某乙涉嫌组织卖淫罪应当逮捕,但因怀孕被取保候审,人流手术出院后
  • C:某丙因故意杀人,但证据不符合报捕条件而被取保候审,期间多次恐吓证人
  • D:某丁因涉嫌合同诈骗,应当逮捕但证据不足而被取保候审,期间,其保证人不能继续承担保证义务

答 案:AC

6、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 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 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 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 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答 案:BC

7、刑事诉讼中以月计算期间的有()。

  • A:侦査羁押
  • B:审査起诉
  • C:第一审程序
  • D:上诉

答 案:ABC

8、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后,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种类有()。

  • A:民事赔偿
  • B:国家赔偿
  • C:刑事责任
  • D:行政责任

答 案:BCD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73条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76条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本题中,民事赔偿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才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属千履行公务的行为。所以A项错误。

主观题

1、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答 案:24小时

2、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答 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内,交至所属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受到罚款之日起()内将罚款交付指定银行。

答 案:2日、2日、2日

4、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

答 案:(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5、单位里有一位你十分敬重的老同志,有一次在你面前说单位里其他同事坏话,让你留个心眼,你会怎么做?

答 案: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么认为的: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无论如何,老同志的出发点是好的,对于他善意的提醒,我应该表示感谢。但是,对于他所说的一些情况,我会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工作中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一如既往的工作,团结同志,与同志们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不对任何人持有偏见,也不仅仅计较,而是要学会宽容,学会谅解。
老同志为单位做出了很多年的贡献,是我的前辈,有丰富的经验和阅历,有很多的东西是值得我学习的,我会一如既往的尊敬他,向他请教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和建议。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努力工作,尊重同志,团结同志,把工作的热情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争取做一名领导放心,同志信任,老百姓满意的公务员。

6、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届。

答 案: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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